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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13:49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89/2022-00046 | 发文日期 | 2022-03-14 | 公开日期 | 2022-03-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 | 报告 | ||
关键词 | 程序,科学,技术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市科技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市科技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1年,市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无锡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无锡建设规划(2021-2025年)》《无锡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注重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在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施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权责公开。依托政务网站,及时公布科技创新工作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工作,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在省、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更新、调整和公布,兑现公开承诺,方便社会大众办事。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牢固树立权责法定理念,编制权力清单8项,并在局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公布我局权力清单事项,进一步明确部门履职范围,理顺职责关系,规范行政权力流程。积极落实省行政权力标准化工作部署,如期完成标准化事项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维护工作,努力压缩许可类事项办理时限。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开展科技信用建设工作亮点情况汇报工作、失信约束措施文件清理规范工作。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2021)》为标准,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工作。大力开展科技信用管理工作、2021年度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制修订《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
三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强化服务支撑。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制定全流程网上办理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省内率先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程网办”,为我市聘外企业及来锡工作外国人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2021年,累计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958份(其中,A类高端人才324人,B类专业人才634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证3125张(含工作证延期)。
四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制定了《市科技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方案》,分别于9月、11月开展了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6家企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工作进行了工作检查和指导。
(二)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
一是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修订和制定新的文件和制度,注重在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突破创新,形成语法准确、结构合理、完备健全的科技政策体系。2021年制修订出台《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在反复征求各市(县)区科技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主动与全市多个横向部门和市直属单位沟通、协调,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升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无锡市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坚持和完善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对局起草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2021年度局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经局政策法规处认真审查,并通过江苏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系统电子报备,未将一般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报备。
三是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按照《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绘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工作流程表”,从文件起草、审查、审议、签署以及发布、备案等流程环节加强指导,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由于2020年对市科技局制订并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施满2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故2021年未实施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推动构建重大事项决策目录制定。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评估制度。做出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在征求全市各市(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主动与全市多个横向部门及市直属单位沟通、协调,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制定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从导向性、可操作性、激励力度等多维度逐条论证分析政策、项目的具体内容。
二是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依照《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执行,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和公告制度,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公告制和科技奖励公示制。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职责。聘请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张红岩和徐军两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1年度共审查合同协议6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一般文件6份,参与立法及风险评估项目1个。局内目前有4名公职律师,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我局重大决策、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处理涉法事务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执法事项基本信息、审批窗口人员信息等内容,并及时上报我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数据,在许可过程中全过程记录申请人申请、材料预审、审查和决定等信息,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全面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有效。编制了本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项目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和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梳理,明确各处室、科创中心的负责人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员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证件年度注册,局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2人,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窗口)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7人全部通过考试。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相关执法处室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作实际共制定完善5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其中涉及“对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处罚”“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非法牟利的处罚”“对从事技术交易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处罚”等。2021年度没有行政处罚事项。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系统的自身监督。强化内部的分权和制衡,是防范行政权滥用的重要举措。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格局。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截至2021年12月16日无锡市科技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二是完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是最有效的防腐剂。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实施“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
二、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明确领导职责,强化履职担当。按照《无锡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行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法治责任,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制订了《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办法》《无锡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等制度文件。推进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建设,按照《法治无锡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审议通过《市科技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处室职责,落实具体任务,保障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法治学习,强化法治素养。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在学习《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将科技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理念列入我局科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全年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以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律法规10次,组织领导干部成员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按要求开展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我局在科技创新服务工作中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管理不够严格。三是行政执法规范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四是行政监督体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四、2022年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方案(试行)》工作制度,结合市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推动局党组与局各处室、科创中心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及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在行政执法处室中落实执法人员,保障执法、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在对照自查工作基础上,逐项整改提升,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制度,制订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以市产学研科技成果洽谈会、“科技金融进孵化器”专场活动等科技活动为契机,积极落实各执法处室开展“八五”普法宣传。
二是进一步健全科技部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建设,完善科技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健全专家评审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发挥科技专家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全面推进科技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扩大抽查区域、行业,力争做到全覆盖。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理论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并组织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开展法治教育。
五是落实科研诚信工作。积极开展科技信用工作,联合整治科研诚信缺失问题,加快完善科技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分站建设,健全科技信用相关数据。按时报送公共信用信息、城市信用监测数据等材料。落实省科技厅关于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探索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
六是大力推进《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贯工作。协调联络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工委和市司法局,协同局立法起草小组开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传、贯彻相关活动的准备工作。落实相关经费,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全面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制订贯彻计划,起草分解方案,保障《条例》相关实施举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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