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全球最大体育平台365_beat365手机网址_英国正版365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04-03 16: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6月22日至8月10日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28项整改任务,细化制定了87条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经过3个月的持续发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7条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各项整改工作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共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0项。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2022年10月20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2023年1月3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强调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懈心态,全面梳理汇总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一着不让推进市委巡察反馈各项任务真整改、改到位。2023年1月17日,在局党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市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分管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认领、牵头研究、协调推进相关任务和措施,共安排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牵头相关处室单位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细化责任分工,凝聚整改合力。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委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计划》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各处室单位对整改任务主动认领、积极整改,牵头单位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及时收集汇总和协调调度具体任务的整改情况,参与单位密切配合、落实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四)从严督查督办,提升整改实效。局党委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动态化跟踪和常态化督促,建立整改工作调度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在盯任务、盯进度、盯过程、盯结果、盯质量上下功夫。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审计处等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单位内部管理和人社业务经办等方面,形成了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拓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夯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着力点。配合市政府印发“锡政50条”“补充12条”等惠企稳企政策,发挥稳增长专班部门职责,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通过召开助企纾困专题座谈会、到重点企业开展服务、赴各市(县)区开展调研等形式确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联合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实施“苏岗贷”计划,2022年累计达成授信1280笔,发放贷款超过37.09亿元。落实五大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落地缓缴扩围政策,将困难行业扩展至22个,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有357家企业办理了缓缴社会保险费1.45亿元。二是立体化宣传推进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无锡人社融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岗前培训补贴申领等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南稿件20余篇,制作无锡人社惠企政策合集H5进行广泛传播,全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利用大数据精准锁定目标单位,与市场监管局开展二轮单位行业类型比对,从40多万家五大特困行业企业、7万多家17类扩围行业企业中分别梳理出20438、20459家目标单位。借助短信平台点对点发送缓缴社保费提醒,并对业务骨干进行政策专题培训。三是全力确保稳岗补助应享尽享。加快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审核发放速度,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发放稳岗返还9.16亿元,惠及12.03万家单位;失业保险降率为企业减负37.37亿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8942.4万元,惠及1.98万家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382家、3040.8万元。其中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86家、524.36万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852家、924.05万元。

          2.关于“服务企业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市县区人社部门例会制度。加强与市(县)区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组织召开根治欠薪“点对点”周调度会议、包片分区督导会议8次,组织召开就业、社会保障、技能人才等专项工作例会6次,研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等工作,增强条线业务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投放。组织各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专题召开企业服务调研座谈会,交流服务企业相关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落实的工作通知》,编印2022年度惠企政策,发布“太湖工匠”服务手册,市县联动通过各类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手册、服务专员走访、进园区等方式宣讲解读惠企政策,辅导企业知晓用好。三是加大力度推行政策快办机制。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依托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比对实现精准筛选,采取符合即享受方式推行政策快办,2022年稳岗返还资金较2021年增长144.27%,“免申即享”模式获《新闻联播》《中国劳动保障报》等专题报道,无锡经验在全国发声。四是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常态化机制。举办小微企业座谈会,借助中小企业服务行业协会优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开展服务小微企业活动,优化人社服务专员机制,及时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落实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政策,2022年共发放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22.25万元,惠及115家企业。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顶格返还,全年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返还7.86亿元,惠及11.89万家企业、154.39万人。

          3.关于“劳动权益保障还有‘盲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百日提升专项行动”,对137个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开展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发出限改指令39份,行政处罚2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查处非法中介159户,取缔非法职介活动32件,责令停业整顿15家,作出行政处罚79.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4万元。开展2022年劳务派遣单位核验评价工作,对获得A级的23家劳务派遣单位给予表扬激励,对获得C级的540家发放行政建议书。二是部门联合处置社保欠费。协同税务、医保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打通部门间联调联处工作渠道,开展全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推动各区、街道(镇)发挥基层治理优势,源头减少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税务部门开展非正常户认定,2022年以来已认定非正常户338家,有效遏制每月新欠70多万元。三是提高劳动仲裁工作质效。开展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制定审理标准和方式,2022年我市调解成功率94.16%、仲裁结案率97.43%,均名列全省前列。每季度开展案例研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讨,组织全市案件评查核查,选取发布十大典型仲裁案例,举办了仲裁员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全市镇(街道)调解中心、巡回仲裁庭融入属地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建立新业态平台企业“快调快处”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4.关于“人社公共服务还有‘堵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社银合作”提质扩容。截至2022年底,“社银合作”银行扩容至11家,银行服务网点增加至727家,建设示范银行网点61个,全年发放153万张社会保障卡。将30项高频人社业务下沉示范银行网点,其中本地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等14个事项为首次下放。二是有序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多维数字核查,截至2022年底,对大数据比对后锁定的大龄未参保、断保人员32867人进行入户核查,目前已有3457人新参保或续保。推动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与住建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邮政部门建立专员对接机制,截至2022年底,快递小哥共有768人办理基层快递网点单险种工伤保险。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截至2022年底,缴费人数达到23649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8.25%,其中为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5307人,全额代缴率100%。三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完成319项服务事项认领工作,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实现“一事项、一指南”,确保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级综合服务大厅增设“集成业务打包服务区”,设立“一件事”专窗12个,增加地面指引线、设置空间区域指示牌,加强一件事宣传和引导,确保经办精准到位。

          5.关于“社保基金监管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全方位构建“六防”综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督促指导江阴、宜兴两市人社部门单独设置了基金监督岗位。建立健全大数据共享机制,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加强与横向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待遇领取“无感认证”,2022年对89.69万人开展待遇资格认证,无感认证率达97.91%。二是全面开展数据核查。落实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强化“闭环式”督查,2022年度已完成部省10批次疑点数据核查反馈,形成稽核风控智慧监控系统建设初步方案。做好2021年度资格认证中发现的本市跨统筹区、跨险种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追退工作,追退完成率达98.48%。三是持续完善年度资格认证机制。开展2022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全险种认证,对服刑2人、死亡134人、重复领取4人及时停发待遇;对逾期未认证的2102人,在公示后暂停待遇,从严控制增量。四是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例会、工伤认定疑难案件研讨会和工亡数据交换制度,编制发布典型案例,举办“以案说法”巡回宣讲,加强办案指导和普法宣传。开展工伤认定案件质量评查,集中抽取120份涉及代理人的工伤认定案卷进行专项评查,聘请第三方全面评估劳动能力鉴定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并抽查鉴定案卷90份。指导江阴设置快速认定资格限制,在属地鉴定现场安装监控,实现专家鉴定伤情实时在线传输和远程监控。建立全市疑点代理人(联系人)案件通报制度,凡工伤认定申请有代理人(联系人)的必须明确身份和权限,全面加强调查核实和负责人审批,在线监控类案并进行案件抽查,联动预防问题代理人(联系人)进入工伤认定领域,有效遏制“黄牛”现象。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党内主题活动。下发《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四学四提升”谱新篇主题活动的实施计划》,明确18项活动内容。举办人社系统专题网上培训,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规定读本,积极参加网上答题挑战赛,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在职党员“三报到三服务”制度,扎实开展教育、文化、科技“三下乡”和人社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机关基层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台账记录简单等现象,现场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开展年度考核回头看,就巡察指出的问题对3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录制组织生活视频供全局党组织学习。三是加强党建日常管理监督。借助“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加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监督,采取月中提醒、月末督促的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情况完成率均为100%。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行跟踪问效,平时考核的比重上浮到70%,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选任流程。按照干部选任工作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大环节程序要求,严格落实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程序,结合职能相近、熟悉程度高等客观条件,确定民主推荐范围,特殊情况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及时调整推荐范围,2022年下半年选任的39名干部,推荐结果认可度较高。二是严格遵守选任规定。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要求,年内完成了所有选任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严格按要求履行“双签字”手续和廉政鉴定,切实把制度规定落实到选任全过程。

          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能力。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实现了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覆盖。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销号。坚持以查代训,对各直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点对点的辅导与培训,整体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8项“家事”、6项“家产”进行审核提醒。加大廉政档案抽查力度,对存在大额借贷的干部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提醒,对1名瞒报个人重要事项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切实做好干部思想工作。修订出台局干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请销假、出入境等日常管理事项,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系统,对干部实行月记实季考评,全面掌握干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情况。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和《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四学四提升”谱新篇主题活动的实施计划》;局党委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原文、悟原理、践行动,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学习会,深入进行学习研讨交流;党委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人社领域具体工作,举办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7场专题讲座,全面系统谋划人社事业发展的方向。二是坚决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专题会议,启动全面推进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拟定工作。积极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扎实推进落实稳岗拓岗保就业政策措施。按照全国和省级统筹制度要求,实行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严格落实女职工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和补缴等相关政策,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科学制定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不断优化局年度考核办法,确保将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发展大局。积极落实市“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分解实施方案,完成规划年度监测分析报告,切实发挥规划对工作的引领作用。长三角民生服务一体化、养老保险关系网上转移、劳动保障地区协查机制有序推进。做好大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工作,配合做好《无锡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出台工作。围绕企业“招工难”问题,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加强与东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市区两级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开展劳务协作60余次,参与企业近2000家。围绕农民工欠薪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百日提升行动”,落实冬季根治欠薪等专项执法检查,为7403名职工追回工资5585.23万元,我市交通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无锡被评为省不欠薪试点城市。

          2.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完善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会前个别酝酿机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抓好《关于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六个一”任务清单,对照自查年度工作,制定推进计划表;组织召开局党委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工作精力不集中、担当精神不足等问题深入进行剖析,明确整改的方向和举措,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局“三服务”百项行动落实情况和“六个示范”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后续推进方案。截至目前,“三服务”百项行动重点工作已全部完成;2022年“六个示范”工作287项重点任务已完成282项,完成率达98.26%。三是着力打造无锡人社特色品牌。围绕2023年度梳理的23个创新创优项目,召开专题务虚会进行分析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江阴、惠山、新吴三地率先建立集体补助机制,惠及参保人员1万余名,经验做法在2023年《中国社会保障》第一期刊发。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入选2022地方就业创新事件。优化创新创优项目考评方式,完成2022年度41项创新工作评审验收,我局连续三个季度获得“季季评”流动红旗。

          3.关于“政策研发和储备比较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动惠企政策扩围增效。下发《关于加强助企稳岗纾困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加大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稳岗位支持力度,累计向1285家企业发放岗前培训补贴950.71万元,惠及45975人次;及时层转《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累计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040.8万元,惠及5382家企业;制定《关于规范市区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提高补贴发放效率。二是全力优化复工复产用工服务举措。发挥重点用工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开展常态化走访活动,持续推进劳务合作城市岗位发布,全年累计发布2.5万余个岗位。推进校企、校地合作,组建学校和企业对接工作群,为重点企业提供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等多元招聘服务,2022年累计举办线上线下公益招聘会367场次,服务单位6616家次,收集提供有效岗位13.3万个次。三是切实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成立市快递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和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签订快递行业集体合同,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在全省首次建立新就业形态案件协调平台,共约谈平台企业19家次,协调处理欠薪线索71条。创新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微幸福”民生工程,自试点实施起全市受理职业伤害确认申请696件,办结456件,支付待遇363.91万余元。印发《关于加强助企纾困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共惠及3834人次。

          4.关于“推动高质量就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就业。省内率先上线运行就业监测分析预警平台,全面提升就业统计信息化水平和分析预警能力。动态跟踪1000家以上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定期开展就业监测分析。启动2023年重点企业春季用工调查,及时掌握企业返乡返岗、节后用工需求和招聘满足情况。建立就业条线双月会商机制,完成《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实施意见》框架拟定工作,推动无锡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二是多渠道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集中开展2022无锡市“百校千企万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毕业生招聘会293场,参会单位10507家次,提供岗位25.27万个;举办校企对接活动52场,参与企业928家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4家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开发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2022年共组织5040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确保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00%上岗。持续深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率达100%,就业率达96.65%。三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优化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择优新增1家经办银行和1家担保机构,增加70余个办理网点和线上经办渠道,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贷款服务。2022年度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突破1亿元,较2021年度增长61.23%。持续加大“苏岗贷”投放力度,省内率先开展“苏岗贷”扩围,进一步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达成授信超1280笔,发放贷款超37.09亿元,列江苏省中行辖区第一。完成《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拟定。四是更大力度争取就业工作资金支持。结合2023年度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完成2023年度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预算编报。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2022年度市、区资金更大投入,2022年度无锡市县资金筹集率超过40%。

          5.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育产业导向。按照政策、资金、项目、管理“四统一”要求,优化职能设置,强化力量配备,推动构建大培训工作格局。拟订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紧盯“465”产业、市场紧缺程度,健全差异化培训补贴办法。围绕新产业、新职业和数字技能,扩大实施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新材料等项目制培训5179人,2022年开展各类培训34.07万人次。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双主体作用,2022年支持企业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2.13万人,较2021年提高28%。二是发挥技师学院技工教育引领作用。无锡技师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技工院校公开课交流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班、校长培训班和相关学科全市教研活动,带动全市技工院校教学、实训水平共同提升。推动技师学院与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优质高校共建的智能运维、智造仿真、半导体封测、数智艺术等4个产业学院启动运营。对组建无锡市技工教育联盟的可行性进行了探索和调研。三是促进民办技工院校规范发展。组织开展民办技校师资情况和办学能力调查摸底,做好公办技校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出台《无锡市技工院校规范办学量化评估标准》《关于在全市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通知》,下发编制2023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对优良等次民办技校给予重点项目建设和招生计划倾斜,全市民办技校新增市重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精品课程1个。促进校企融合育人,2022年推动技工院校与行业企业共设订单班、冠名班、学徒班117个。四是持续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持续搭建“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多种形式的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市县联动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2022年累计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超过300场次,全市引进大学生102849人。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重大平台、重点产业,优化设站结构布局,优先在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载体以及承担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中孵化推荐。2022年起,人社部试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备案制”,第一批申报的单位中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第二批6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已推荐上报人社部,正在审核中。2022年度新招收博士后人员76人,占全省指标数的13%。

          6.关于“破解发展难题担当精神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力开展“惠企助企专项用工服务”行动。组织重点企业赴外开展劳务协作活动,不断拓展劳务基地范围,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毕业生精准对接。2022年组织百余家企业分别赴贵州、青海、湖南等地开展劳务协作活动。与黑龙江18所院校开展线上校企对接活动,参与企业数近2000家。继续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已建成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站)41个,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二是主动靠前开展招聘系列活动。搭建视频制作和直播工作室,2022年累计开展招聘信息推送、政策解读、优质企业探岗、直播带岗等“无锡云聘”活动55期,服务企业110家次,在线观看人数近150万人次。举办2022无锡市百企千才高校行暨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智汇无锡”2023届深圳高校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等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16场,累计参会单位3110家次,提供岗位78731个,收到简历102万份。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指导锡山区建成全市首家零工市场,举办零工市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5场,50多家单位参加,提供零工岗位1203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00多人。三是努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质量。做好《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无锡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现状分析与发展建议》调研报告。建立市县两级工作联动机制,将各级公共招聘求职机构招聘信息全部纳入供求数据统计,提高供求数据的完整性和匹配度。2022年,全市新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6家,评定市级诚信机构30家,获评省级骨干企业1家,省级诚信机构9家;指导人才集团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网站和无锡人才网归并运营,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7.关于“惠民政策落实还有‘痛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审慎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要求,完成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工作,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提请审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请示》,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二是切实提升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效。2022年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065.72万元,惠及950人。完成《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方案》初稿。三是牵头做好市属困难转制企业精退保养人员保障工作。出台《关于建立市属困难转制企业精退保养人员保障工作会商协调机制的通知》,对无力支付精退保养人员定期补助金的正煌电器,协调市产业集团对其所属7人的41.57万元精退保养费进行垫付。

          8.关于“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党委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契机,认真组织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从严治党”章节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举措》等党内法规学习,增强斗争精神,保持党要管党的政治定力。开设新党章网上专题解读培训,学深悟透党内法规。组织召开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完成2022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开展第四批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从严落实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退休人员服刑后相关补助规定,成立由人事、工资、养老、就管等部门组成的专题工作小组,对反馈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有关人员办理困难补助事宜再审核再把关。全面梳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清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严格按规范做好谈话记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复杂事项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

          9.关于“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厘清直属单位运行管理工作机制。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加强对因职能划拨、人员隶属等因素编、人、岗不一致人员情况的分析研究,同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机制运行情况分析。就工伤认定与鉴定职能调整后人员转隶工作,社保中心已初步形成1年期过渡方案。二是理顺技师学院内部管办职能。梳理由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承担的技能人才服务、职业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组织等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单独明确分管领导。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机构支持。三是规范下放职能管理权限。加强技能评价过程督导,出台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劳务派遣许可条件,指导、规范市(县)区许可审查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进行221场督导,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制定《无锡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条件,明确了不予许可的情形,加强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纳入监管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分五批对19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到位。

          10.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及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经派驻组指导,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3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启动第四批直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市人才中心、市人社综服中心开展常规检查,实现第一轮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督促无锡技师学院专题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大讨论活动,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学育人同部署同推进。增加1名年轻骨干教师赴监察室工作,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三是完善问题线索处理机制。联合市纪委派驻组对近3年已了结的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复评,有效提升内部监督执纪水平。完善信访问题线索处理流程,对巡察后涉及干部的信访线索,调查初期第一时间向市纪委派驻组及时汇报、听取意见,确保派驻组全流程监督指导。四是纵深推进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委班子成员均开展廉政党课。每周编发“崇德倡廉”短信加强提醒,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编制《人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案例选编》,组织各基层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风险防控能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1.关于“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漏洞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梳理,排查出4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发出《监督建议书》,全面加强工作督促。二是加强招投标和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局零星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完成修订工作,2022年12月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大原高训中心应收款项追讨力度,目前近60%款项已收回,对可执行款已向法院发出公函请求尽快执行,余款因被执行人无资产可执行,法院已出具最终裁决,作结案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互助会结余资金管理。就住院互助保险结余资金划转事宜,主动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沟通对接,研究会商操作办法。四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从责任、经办、制度、监控四个方面,严格社保经办管理,构建起经办自查、管理检查、稽核抽查、纪检督查的四级监督体系。创新技能等级评价方式,通过“第三方质量调查”加大考核评价过程监管,利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就业培训补贴审批发放流程,建立疑点数据核查机制,提高待遇发放精准度。

          1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核补贴申领制度。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非税收缴、政府财务报告等培训,下发260条常见审计发现问题清单,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风险防控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补贴申请程序,对创业孵化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内控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的通知,对技能人才等级评价、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培训等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就业见习业务全流程管理。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开展3次就业见习业务培训,组织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4家见习基地,对见习基地管理运行情况、见习补贴发放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率100%。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管理。积极向上申报技术资源开发项目,2022年完成4个省级评价技术资源的开发。聘请第三方力量参与调查,已覆盖221场次技能评价。加强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督导,全年质量调查覆盖超过360场次,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督导率达100%,对1家企业考场秩序不规范情形,直接终止考试并督促整改。强化考后监督,共抽取第三方评价机构45家135个批次、两市六区用人单位38家76个批次的影像资料,均未发现考试作弊、成绩造假的问题。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三服务”百项行动见行见效。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对完成的任务进行督导,服务事项完成率达100%。策划组织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走访企业、人才、群众活动方案,持续提升“三服务”工作实效。二是运用督查督办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对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全流程督查,定期发布督查督办通报,严格实施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形成闭环。2022年共下发日常督办件23件,明确主会办部门、督查频次、办结时限,紧盯进度上报、催办督办等关键环节,加强督办件的跟进和落实。三是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压减以城市、乡镇、村和企业为对象的创建示范活动数量。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发至基层人社部门的文件同比减少37%、会议同比减少45%,取消了《人社创建工作动态》等3份简报资料。把过“紧日子”作为工作常态,“三公一会一培”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4%。利用节约的行政经费开展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14.关于“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依托人社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全市人社系统30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实现在学中干、干中学。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赴苏州大学举办科职以上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完成6期“求知学堂”,开展“四学四提升谱新篇”主题活动,重点安排加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相关培训课程和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每周1次线上明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2年10月底,邀请市民巡访团对全市89个人社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发挥市本级综合服务窗口示范带头作用,编制《综合柜员制服务规范》,发全市人社系统学习借鉴,提高各级人社窗口单位制度化建设水平。利用人社官网、12333服务热线建立行风投诉通道,巡察以来已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件30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市人才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我市被列入全省改革试点城市。全面梳理高频事项,新增社保卡申领、退休人员走访等11个高频事项提速办。大力推进社保登记一网通办,市区月均12.6万家参保单位实现“线上”缴费,“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保持在99%以上。以12333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契机,优化团队架构,加强队伍力量,完善智能语义知识库,人工话务咨询服务由原来的“5×8小时”改为“7×24小时”,实现了全天候咨询服务。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12月,对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通报,对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整改。完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退款并处理相关责任人,补齐差旅费报销资料,取消不合规工会福利发放,规范考务费用发放管理。二是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举措。加强对印刷品、公务用车、会议用餐等具体事项的前置审核,进一步完善局OA系统,规范文件审核流转。组织各直属单位全面梳理财务内部管理制度,5家单位均已完成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开展三公经费、往来款和银行账户检查,下发八项规定严格禁止财务行为指引,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审计整改问题跟踪督导,目前在审计局挂号的经费问题均已整改。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对直属单位后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党建责任落实。组织机关各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对2022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成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开展巡察反馈党建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落实整改,扎实开展2022年度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二是强化党建示范引领。积极创设党建品牌标识和创新项目,在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发挥示范作用,形成了“红人社·微幸福”“先锋红·社保蓝”等一批党建品牌,2022年新增1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红领工匠+用工联盟”双轮驱动人社行业党建》纳入全市党建创新重点项目,《“红人社”引领三服务惠民工程》作为基层党建试点项目,《劳动权益“红色护航”行动》新业态党建项目入选市“两新”组织建设“十大项目”。

          17.关于“基层单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增强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增强组织合力;利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的契机,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通过创作党组织生活视频和下基层检查党组织建设情况对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实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专题召开党委会对全局发展、转正和拟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好党员发展关。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流程。下发16项工作制度,组织各级党务干部进行认真学习,成立党务干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近两年组织工作程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按规定开展“四查四清”排查,及时调整2名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三是严格流动党员管理。通过每月研究、定期召开流动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线上发送党的理论学习资料、开展线下学习教育活动及推出流动党员定制化人才服务等形式,抓好管好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深度排查,成功转出流动党员23名,清理“三不”党员20名,退党2名;将21个流动党支部整合为13个,配齐9个支部班子,增强了流动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

          18.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形成分析报告。统筹运用职务职级并行,2022年完成职级晋升34人,有效运用职级晋升鼓励激励干部。打通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轮岗通道,2位科职干部进行了交流。修订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干部管理权限、选任审批流程和挂职借用管理规范。建立挂职借用干部成长跟踪监测机制,优化年度考核模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育及使用力度。积极推进局“琢玉成才”培养计划,梳理更新青年干部后备库,实行青年干部积分化管理。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2022年度年轻干部占比达到“两个六分之一”要求。

          19.关于“上轮市委巡察反馈的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基金追退工作,对2021年人社部下发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追退金额,已追退97.05%。完成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动态调整工作,实现了专家动态抽取、增补功能。二是持续强化基金管理。完成3项养老保险待遇方面的业务经办规则编制工作,规范经办流程,降低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多领待遇情况发生概率,2022年部省下发疑点数据中已无本地重复领取待遇疑点;召开违规待遇追退推进工作专题会议,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开展违规领取待遇核实、清算和追退工作,按月调度追退进度。

          三、持续精准发力,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更实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高质高效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局党的建设和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对正在推进和需要持续深化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举一反三,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健全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笼子。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持续抓、及时督、深入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我局提出的争创“六个示范”目标定位结合起来,在融会贯通、一体整改上下功夫,不断放大巡察整改综合效应,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无锡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22498;邮政信箱: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jgdw@e.hrss.zygczs.com。

        我要纠错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