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2:00-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市环境监控中心接访室(地点:周新东路123号)。
(一)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对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
(三)在环保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
为提高接待效率,保证接待质量,请有意来访的企业登录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bee.zygczs.com),点击进入“企业环保接待日”专栏进行预约。预约需实名登记,并填写拟咨询或反映问题的提要。原则上每个接待日接待企业不超过10家,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
(一)“企业环保接待日”不接受环保信访问题的投诉。如需投诉,请拨打“12369”反映。
(二)在市环境监控中心设立休息区,为来访企业提供免费茶水和复印等服务。
(三)在接访室设立资料架,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等相关资料。
(四)选择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办理答复案例,在媒体公开,加大宣传力度,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五)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参照执行。
(六)本规程自2018年10月起执行。